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方案(2022年版)》(教材〔2022〕2号)、《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浙教教材〔2023〕28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浙教教材〔2023〕5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立足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3月26日-4月12日,拱墅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论证会在杭州市拱墅区教育研究院顺利举行。

本次论证会特邀宁波大学基础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郑东辉教授,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王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郭洪瑞博士,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课程部主任李荆老师,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综合部主任方凌雁老师,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办公室主任李胜权老师,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课程部副主任俞丽萍老师作为专家参与论证指导。杭州市拱墅区教育研究院学校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及课程研究员参加本次论证。

论证会分为7组进行,全区中小学从背景分析与育人目标、课程体系与内容、课程实施与评价、保障措施与管理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的研制与实施。各组专家对学校课程实施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反馈,一是要关注学校育人目标的适切性和前瞻性,构建“五育并举”的课程体系;二是要加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三是要注重课程实施与评价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新方案新课标的理念真正有效落地;四是要完善课程监督与管理机制,促进学校课程的可持续发展。

课程建设是学校内涵发展的着力点,一直以来,拱墅教育持续深化课程改革,尤其重视学校课程实施方案的不断优化,通过标准研制、系统研训、多元指导、动态评估等多种路径帮助学校回答好朝何处去、如何去这一课程战略性问题,促进学校课程和教学的高质量发展。方案论证会后,拱墅教育将继续致力于学校课程建设的持续优化,有效推进学校课程实施方案转化为具体的育人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