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严格自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教师形象,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教师的言行,保证幼儿们的健康成长,2018年12月28日,杭州市京杭幼儿园的全体教师集中在会议室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副园长许颖老师主持《教师法》学习

一、内容学习

会上,京杭幼儿园许颖副园长带领老师们学习了《教师法》的主要章节,特别是教师的义务这一部分。通过学习,老师们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禁止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等。教师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都认真做了笔记,并在学习后交流自己的学习心得。

二、案例分享

学习《教师法》后,老师们也纷纷讲述自己的心得体会。张老师分享案例:班级里有一为男孩子,比较调皮,总是去捉弄小朋友,班级中的其他孩子都不愿意跟他一起玩,慢慢地有些排斥他。作为教师,我们该怎么来做?

教师们表示:如果班级中有这样的现象出现,教师不能放任这种行为,秉承“爱护全体幼儿”的义务,需要帮助其纠正错误的行为,并在同伴面前展示其好的行为,比如:让男孩承担一些班级工作,比如帮助大家整理户外用品、活动材料,将他好的一面展示在其他幼儿面前,逐渐消除幼儿之间的间隔。

许老师分享案例:早晨,一位大班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厅后让孩子自己上楼去教室。孩子在上楼的时候,后面来的同学喊了他一声,他被吓了一跳一脚踩空,摔了一下,好在手没有松开,紧紧的抓着扶手,没有受伤。许老师请大家结合教师法来说说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

教师们表示:首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上下楼梯的安全,并及时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务必将幼儿交到教师手中再离开,保障幼儿的安全,提升安全意识。

教师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本次学习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师德师风、依法从教作为职业生涯中的必修课。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园师德师风建设,加深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将有力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把关爱幼儿、为人师表放在工作首位。






杭州市京杭幼儿园

文稿:诸葛婷

审核:盛于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