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是每一个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保障,对于安全问题的正确合法的处理,是维护师生权益的重要防线。为增强全体教师校园安全意识,提升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的素质能力,3月19日下午,杭州市大关苑第一小学举行主题为“民法典关于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规定”的校园法律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别邀请陈施捷、章越两位法律顾问,从《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和安全案例解读两个环节进行普法安全教育。

陈施捷律师以“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指引”为核心问题,从义务内容、责任构成、归责原则、免责事由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说明。陈律师强调,对于校园安全问题首先重在预防。无论是保安消防措施、药品食品饮水安全,还是突发事故及时救助、离校监管与校外安全教育……学校在校园设施、思想教育、师生管理方面应当承担相应的教育职责与管理职责;陈律师进一步说明,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明确归责原则,厘清判定责任主体、责任比例、责任范围的依据,指导教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处理与应对的措施。深入的理论解读让教师们受益匪浅,对于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得到了确切的认知。

接下来,章越律师继续为大家带来具体校园案例的解读。章律师例举了课堂、校园、活动等校内校外各类情境下的事故案例、案例分析和判决处理。这些事故或因不可控的突发因素,或因人为的安全意外,又或因自身的情绪心理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疏忽不当,各类安全因素共同构成相应的责任判定和处理结果。教师们在各类案例中反照安全教育中的措施与方法,对于校园安全问题预防的细节和处理的细则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后,章老师还与教师们进行积极的互动,对于教师的疑惑给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解答。

安全问题,事关重大,它关乎每一个孩子,牵动每一位家长,影响每一名老师。法律不外乎情理,以最为公平的处理方式,为孩子、家庭、学校提供了支持。教师们明白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时刻防范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制度,采取积极的应对方案,尽可能降低伤害程度与避免严重后果。如此,共同营造一个更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撰稿:陈婷婷

摄影:吴学明

审稿:姜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