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杭州北苑实验中学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近日,主管安全工作的宋成坦副校长在大会上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消防安全课,宣传消防法,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培养消防技能。

宋副校长说,“火灾猛于虎,千万不能麻痹大意”。要处处小心,防患于未然。在生活和学习中,尽量要少用蜡烛、明火;不要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更要特别注意;提醒家长如果抽烟一定要掐灭烟头;家中最好备一两个灭火器。

接下来,宋副校长着重讲解了灭火器的使用。宋副校长先介绍了消防灭火器的构成,然后教学生如何看灭火器的指针、如何看懂灭火器是否正常、如何辨别灭火器的类型,并亲自演示了消防灭火器的使用。宋副校长要求每个人都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并指出这是是有法律条例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最后,宋副校长对部分学生进行了实战操作检验。他通过模拟真实的火灾场景,带领学生们进行灭火实战操作,亲身体验灭火的过程。在熊熊火光和烟雾弥漫中,结束了这次紧张、严肃而又活泼、有趣的消防安全教育课。

此次安全教育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消防知识与消防实战演练相贯通,新颖独特,从本质上提升了同学们的消防法律知识,加强了消防意识,增强了消防实践能力。

安全重于泰山,我们只有懂得消防法律知识,具备消防安全意识,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能,共同筑起心中的“防火墙”,才能搭起生命安全网,构建和谐美丽的家园。

撰稿:姚 婕

摄影:赵学强

审核:徐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