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通知精神,经星澜中学行政会议讨论决定,拟推荐郑燕同志为2023年拱墅区“教学标兵”;拟推荐钟倩、曹丽君同志为2023年拱墅区“优秀教师”;拟推荐钟艳雯同志为2023年拱墅区“春蚕奖”,现予以公示。

 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学校反映。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星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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