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无小事,主体责任要落实---杭州市德胜小学开展2021暑期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的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以及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提升教师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的了解与应用,2021年8月27日下午,杭州市德胜小学邀请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丹律师为全体教职工开展了关于学校安全责任与应对机制的讲座。

吴丹律师从校园安全事件的主要起因开始谈起,简单概括了造成校园安全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学校制度不严、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教师玩忽职守、学生体质特殊等其他意外事件。吴律师针对校园安全事情具有偶发性、破坏性、敏感性、对抗性、公共性等特征,对校园安全事件的适用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其中,吴律师特别强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处理校园安全事件的重要性,着重分析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三种情形,包括学校责任事故、第三方责任事故及学校不承担责任,每一种情形都有对应的法律条文。吴律师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详细地剖析了各种情况,帮助教师对适用情形有了深入地了解。

除了相关的民事责任,吴律师也简单地介绍了小学阶段的学生主要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阶段,针对不同民事行为能力阶段的学生处理的情况也不尽相同。但为了避免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吴律师也从学校的时间安排出发,给学校提供了一些需要注意的各项义务,包括体育课、实验课上的伤害事故;课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午休、晚休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提前到校或滞留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等等情况。最后,吴律师还指出可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故做好预防工作。

结合吴律师的安全讲座,方贤诗副校长对开学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布置。针对目前全国的防疫形势,制定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处置流程。为保证顺利开学,确保师生安全,方副校长对学校疫情防控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布置。同时,教室的消杀是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校医上台示范喷雾式消杀的方法,确保每间教室的消杀都是合格的。总务主任孙勤老师最后对学生桌椅高度要求及如何调整进行了说明。

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承担教育、管理的职责,在防疫的背景下,学校安全工作更容不得一丝闪失,安全需要每一位教师的细心维护。通过此次讲座,增强了教师们的安全意识。安全无小事,在平时工作中要做到警钟长鸣,为孩子们提供安全舒适的成长环境。

德胜小学 鲍璇(供稿)

殷铭(摄影)

王建新、林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