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法律素养,促进教师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2021年8月28日上午,在杭州市新华实验小学四楼报告厅里,建新小学和新华实验小学的全体教师在党总支和工会的组织下,邀请了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的陈施捷和章越律师,开展了关于“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相关案例解读”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随后两位青年教师发表培训感言。

首先,陈施捷律师对今年出台的《民法典》进行解读。具体包括对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的特殊保护、学校责任的归责原则、学校的职责。此外,陈施捷律师耐心细致地向教师们解读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专业名词,让教师们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的同时,明确了教师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事先教育义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二是事中管理义务,学校在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中应对学生进行适当的管理和保护;三是事后保护义务,发生事故后,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求助受伤学生。

对于学校来说,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应从学校的职责方面以及学校是否尽了注意义务来看。根据通常预见水平和能力预见潜在危险或应认识到危险结果而没有注意或没有采取避免危害结果的措施,就是未尽注意义务。这也告诉教师们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校园的安全。

其次,章越律师进行了案例解读。章越律师列举了七个案例与教师们探讨,并剖析案例中的关键点,以案说法。章越律师的分析让教师们明确了在责任归属方面应承担的职责范围,在事故发生时,教师、学校应当怎样做才算是真正尽到责任。章越律师还给大家普及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哪些是有责的?哪些是无责的?在场的老师们也是积极提问,提出自己的疑问,发表自己看法。让在场的老师们获益匪浅,老师们都觉得颠覆了自己以前的许多认知。

通过本次法律知识学习,教师们进一步了解了法律对社会、对个体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学工作中,建新小学和新华实验小学的教师们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尊法、守法、正确用法的公民,同时也会向家长、向社会传播法律正能量。

活动第二项,青年教师分享昨日培训的心得体会。

蒋念铭老师以“老山精神:中国人民不朽的精神丰碑”为主题,介绍了老山战役、何谓老山战役,以及自己的心得感悟,即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高度的责任感;敢于担当,立足干好本职工作。

崔玥老师以“奋斗百年路,起航新征程”为主题,以百年一以贯之的坚持、百年一往情深的坚守、百年一往无前的坚持为关键点,我们坚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中国共产党一定会在执政百年时,谱写新的篇章,创造出新的更大辉煌。

撰稿:周心怡

摄影:邵博文

审核:潘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