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头盔能“救命”!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摔倒或受到撞击后,由于人体的头部处于最高和最突出的位置,往往最先着地或者撞击车辆以及其他物体,导致骑行和乘坐人头部受伤最严重。为加强全体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杭州市人民小学近期集中精力,开展了“我文明、我守规、我安全”专项教育活动。

学校地处老小区,校门外的新昌路是一条社区通道,来往行人较多,平时上下学期间,很多家长也都习惯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但是,老师们发现,家长和行人们对于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意识还很薄弱,很多大人和孩子骑乘电动车没有佩戴头盔——这既是违反了交规,很不安全,也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当从娃娃抓起!从孩子着手,开展教育活动,带动家长和行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于是,从5月27日开始,人民小学大门口电子屏上滚动播放“骑乘电动车正确戴头盔”的宣传画和标语,学校通道的路口出现了三块醒目的宣传牌——“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对本校的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教育,也给社区居民和来往的行人提了醒。

5月28日,学校公众号发布“我文明、我守规、我安全”的交通安全主题推文。各班老师也积极行动起来,班主任每天在班级群里推送相关文章、组织学生观看视频教育片等,宣传“骑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

6月8日,学校向全校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让家长们知晓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要做到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购买头盔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

在这份《交通安全告家长书》上,不仅有学生监护人的签名,还倡导所有家庭成员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并签字。很多学生及其家庭成员们积极响应倡议,纷纷签下了全家人的名字。

每天上下学期间,值日干部、管理教师在校门口,用便携式扩音器不间断播放佩戴头盔的提示语,做好劝导家长与学生;学校还与大关交警中队紧密联系,交警中队捐赠学校二十五个头盔,免费提供给忘戴头盔的家长和学生借用,确保我校学生和家长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交通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经过大家的齐心协力,学校路口的电动车行车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家长、孩子以及其他行人们都能注意戴好头盔,重视交规和文明。

人民小学此次“我文明、我守规、我安全”交通安全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切实帮助,通过“小手拉大手”,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社会中,真正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宣传效果,得到了全体师生、家长和周边群众的一致好评。

供稿:俞利江

审稿:徐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