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
1976年多伦多残奥会以来,射击一直是残奥会竞赛项目。本届亚残运会射击比赛项目分为男子项目、女子项目和无性别项目,共设13个小项,均为个人项目。
射击比赛包括步枪和手枪两个项目。两个项目的射击目标环形靶距离固定为10米、25米或50米。根据比赛项目的不同,运动员采用立射、跪射或卧射姿势进行比赛。在射击比赛中,大多数残障运动员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
参加此项目的选手多为截肢或脊髓损伤的运动员。根据运动员的残疾级别以及是否能够用手臂(手或胳膊)持枪,射击竞赛项目分为三个级别,分别是SH1手枪、SH1步枪(可以用手臂持枪)以及SH2步枪(无法用手臂持枪,因此需要使用支架)。
游泳
游泳是1960年首届残奥会的8个运动项目之一。游泳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所有的残障运动员都可以练习,帮助加快身体康复,增强对生活的信心。视力残疾的运动员通过对水线的触觉,把握游进方向,完成比赛,可以练就敏锐的触觉和听觉,弥补视力的不足;肢体残疾的运动员通过游泳可以提高身体的平衡能力、强化肢体力量;智力残疾的运动员通过游泳动作的刺激,可以促进自我控制能力的改善。
在游泳比赛过程中,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因身体功能障碍难以握住握手器出发,可以用嘴咬住毛巾来出发。全盲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接近转身或终点池壁时,可由本队引导员利用提示棒(一端绑上海绵的竹竿)敲击运动员头部或身体作为提示,这个过程也称“敲头提醒”。当视力残疾运动员游进另一名运动员的泳道时,如果该泳道处于空闭状态,则该运动员可以继续使用该泳道。或者,运动员的提示员可以给出指令,让其返回到指定的泳道。只有当运动员的此种行为对他人的比赛造成干扰时,才会被取消比赛资格。
资料来源: 杭州第4届亚残运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