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园卫生保健注意事项



1.幼儿入园前需到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2.凡离园三个月以上的幼儿,幼儿回园前需做体检,合格后继续收托。



3. 如幼儿直系亲属患有肝炎等传染病时,应向园内领导汇报,并暂缓入园,经检查确无感染,方可入园。



4. 入园时务必将幼儿预防接种卡送至园医务室。



5. 幼儿如有过敏史、抽搐史及其他病史需与保健医生讲清,作好记录;如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6. 发现疾病及时治疗,痊愈后经保健医生允许方可入园。



7. 如幼儿来园前发现身体不适,(如在家中已经发热、呕吐、绞痛,服过药,以及经医院治疗须服用药)均应在晨检时与本班老师详细介绍情况,说明幼儿的病情,服药情况和服药要求。



8. 幼儿入园时发现身体不舒服时,应根据保健医要求,或由家长带往医院治疗,或留园观察。留园观察时,家长应主动打电话与园方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



9. 如发生下列情况,均不能入园:幼儿发热在37.5度以上、缝针、骨折未愈、哮喘发作期,均不能入园。



10. 凡患传染病的幼儿,一律按市防疫站儿保所规定进行隔离,期满后由医院证明方可入园。



11. 家长在发现孩子得了传染病(如菌痢、腮腺炎、肝炎、湿疹、红眼病等病情)应立即与本园联系,便于作好全园的预防隔离工作。



12. 为保证孩子健康,请不要自带食物来园,以免造成食物中毒。









杭州市舟山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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