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表决动过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提到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为积极响应教育局的号召,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文明出行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培养家长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2020年6月24日杭州市长乐幼儿园邀请到杭州市湖墅派出所的任警官,围绕“交通安全”与“溺水事故”这两项安全内容向大班小朋友带来了一场智慧型的安全教育课。

骑车出行,“头”等大事

近年来,“一盔一带,安全出行”成为了交通出行的重要内容。为增强幼儿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任警官向小朋友介绍了骑电动车一定要戴头盔出行的安全知识。在两段视频案例和真实的数据案例中,孩子们发现:电动车变形了,汽车的挡风玻璃碎了一地,因为没有戴头盔,小朋友和他的爸爸再也没有起来。用这样一段真实的视频案例让孩子们现场感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更加强调了自我保护、遵守交通的行为是尤为重要的。

与此同时,在和小朋友的互动过程中,任警官设计了智慧抢答环节来考验小朋友的记忆力和反应能力,精心准备了一份小小的礼物作为答问奖品,不仅调动的孩子们的积极性,更让孩子从抢答中收获知识,在学习中了解到骑车出行一定要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夏日嬉戏需谨慎,溺水事故莫慌张

随着气温的不断攀升,又到了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期,凉爽的河流和小溪给人带来欢乐享受之余,也潜藏着安全危机。在视频案例中,任警官为小朋友播放了几位小朋友在水边玩,其中有一位小朋友一不小心就掉进了水里,小伙伴们急着去位他,结果8个孩子同时被拉进水里无一生还的案例。任警官向小朋友们重点讲述了夏季玩水的安全注意事项,提出防溺水“六不”原则: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陪同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与救援员的水域游泳;不到陌生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落水情况要大声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必要时借助急救电话120进行求救。

通过本次教育活动,湖墅派出所的任警官通过真实的案例、积极的互动,引导孩子们学习自我防护的安全知识,掌握自护安全的技能,更让孩子们从小学法、懂法、守法,做一名有安全意识的小公民。

撰稿、摄影:贾佳

审核:王蓉蓉

杭州市文华学前教育集团长乐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