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当日下午,杭州市行知中学工会组织开展了“学法懂法依法执教”的活动,这也是2020学年第四次青年教师培训。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邀请了道德与法治学科的程峰、郑璐涵和郭婉丽三位青年教师分别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三部与学校教育息息相关的法律。活动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吴伯渠老师主持。

程峰老师为在座青年教师讲解了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历史、此次修订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新亮点。着重讲述了主要内容和新亮点部分,并结合自己担任班主任期间的实际工作案例进行阐述,通俗易懂,简洁明了。

郑璐涵老师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修订目的、立法宗旨和特征。重点讲解了《义务教育法》中与教师执教过程中息息相关的条款,提醒老师们要做到依法执教,有利于教师们在接下来的教育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开展。

郭婉丽老师是以《学法 懂法 守法 用法》为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内容。

郭老师将法律条款与真实案例相结合,让教师们明白了在日常教育工作中学生的一些不良行为的危害性,告诫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教育学生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并重视那些“小问题”。

活动最后由教师发展中心吴伯渠老师进行总结。作为杭州市名班主任的吴老师结合其多年班主任的经验为老师们提供了丰富的教育策略,指出依法执教就是教师的教育底线,希望老师们多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知识。只有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依法执教;只有依法执教,才能行稳致远。

经过宪法日的三个法律内容的学习,教师们收获匪浅。在未来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老师们会坚持依法执教,守住教育底线,及时发现学生的小问题,呵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附部分老师感言:

孟彬彬老师:

今天是国家宪法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培训讲座,聆听了社会思品组三位优秀教师为大家带来的讲座,进一步了解了这三个法律的内容。

教师增强法律意识,才能更好的完成教育工作。学校也应该把德育放在第一位,促进学生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这样能更好地促进学生走出校园后能融入社会。教师与学生的交流过程,需要平等互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一味树立权威,剥夺学生的正当权益。而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如电影《少年的你》中就表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演变的一种过程,所以身为教师的我应该及早干预学生平时一些不良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及早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颜慧慧老师:

程老师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让我对这一法律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如监护人监护不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等,修订版对这些问题均作出积极回应,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措施,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身为班主任的我,将采取措施避免班级发生欺凌问题,呵护学生健康成长。

袁佳琪老师:

今天下午,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吴伯渠老师精心组织我们青年教师参与了一次法治培训。由我们社会思品组的三位小伙伴细致地为我们讲解了几部常见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法律条文都是与我自己的日常教育工作息息相关的。身为教师,我们的工作远远不止“传道授业解惑”而已,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自己也应该在德育上花时间、下功夫。教学生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新时代少年。同时,在平时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也应该时刻谨记各项法律法规,做一个熟知基本法律的教师。

杨晓夏老师:

今天的青年教师培训主要由三位社会思品组老师给我们带来了一场有关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普及讲座。讲座内容围绕三部法律展开,分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三部法律均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地修改,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根据信息时代的特点增加了网络保护相关的条款。回想起班里一些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的学生,我深深感叹这部法律的出台实在是太及时了。作为老师,我也要积极帮助这些同学戒网戒游戏,使他们恢复较好的学习状态。《义务教育法》第四章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描述,是我需要重点研读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醒我们,一定要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使他们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而防止学生被不良风气影响。最后感谢吴伯渠老师组织了这次培训,使我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

何霞倩老师:

今天的培训,三位老师给我们进行了新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三部法律的解读。新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校园安全欺凌问题等的条款,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教师除了应该在课堂上关注学生的动态,在课间应多与学生沟通交流,关注学生的交往问题。特别提到了网络保护和学校保护,学校的保护中老师起了很大的作用。当下学生沉迷网络的现象还是存在,因此教师在平时应多与家长沟通,充分发挥家校合作作用。《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特别提到了要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平时与学生的交往中,学会尊重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

徐立东老师:

这是我作为新教师以来的又一次培训,培训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解读开始。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其中程峰老师讲的案例,如何处理教育与学生自尊心的问题。这也是我作为一名新入职的老师需要迫切去考虑的一个问题。

我认为一个真正优秀的老师不仅能上好课,而且在课后能够关心同学。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而且又因为是后疫情时代,有的学生比较容易抑郁症,那么这个时候就是看我们教师如何去关心学生,帮助学生了,我认为老师应该要多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教育要做到“入心”,才能使中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撰稿:行知中学工会委员会

审核: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