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4月2日下午,杭州市拱宸中学《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法制知识讲座在校操场如期举行,拱宸桥派出所副所长、拱宸中学法制副校长杨铭应邀前来主讲,讲座由学生处主任章元明主持,全体初二年级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讲座伊始,杨警官向大家介绍了“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三个词的概念。杨警官强调,未成年人有许多不良行为需要改正: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称兄道弟,不讲原则。关于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杨警官提出了四点方法:其一,加强学习,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好习惯的养成要从遵守小规则做起。其二,学会自强、自尊、自律。其三,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会判断好与坏。其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整场讲座充满了知识性和趣味性,引人深思,同学们认真聆听,收获满满!通过此次讲座,不仅增强了同学们心中的法律意识,也为他们能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
学生感想:
这次的讲座颇有感触。经过介绍,我对“违法”和“犯罪”的概念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中学生都属于未成年人,敏感好奇,很容易被诱惑从而引发严重的后果,因而在平时还是要加强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
——初二(13)班王济棠
在这次讲座中,我清楚地认识到了日常的不良行为习惯和违法犯罪之间的关系,因而在以后我要努力改正一些坏习惯,学会遵守规则,树立自立自强意识。
——初二(13)班孙磊

摄影:陶连良

撰稿:李欣

审核:李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