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教委〔2012〕12 号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党组织:
中央决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精神,现将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方法步骤
各基层党组织要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首先要对基层党组织自身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研究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1.调查摸底,找准问题。各单位要对近几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组织制度是否完善、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2.整改落实,巩固提高。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基层党组织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党组织自身建设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
3.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和总结工作,年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五大建设”,实施“五项工程”,具体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实施“责任工程”
1.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从选拔、教育、管理和激励等多方面入手,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2.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实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局党委成员成员建立1-2个党建联系点,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每学期召开1次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例会,开展工作研究、工作交流,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3.认真抓好年度目标考核。年终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施“素质工程”
4.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今年下半年集中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课堂、进党员头脑的培训工作。二是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引导党员遵守党章,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段集中学习、接收一次传统教育、聆听一场事迹报告、组织一次问题查摆、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形成一份思想总结的“六个一”专题活动。三是实施党员培训工程。选送党支部书记、中青年干部、新发展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各类培训。
5.深入开展“双培双带”活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深入开展以“把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让党员带头示范作表率、带动教职工争做教书育人楷模”的“双培双带”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规律,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有针对性做好培养工作。严格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推行和完善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局党委每年举办一期系统业余党校,培养青年教工入党积极分子。
6.开展创先争优“闪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闪光的承诺、闪光的服务、闪光的阵地、闪光的形象、闪光的经验”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寻找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党员工作闪光言行,营造在平凡工作中“小事见精神”的创先争优活动良好氛围。认真抓好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活动,完善新一轮党员承诺践诺,深入推进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深化“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活动,以“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为载体,创建“教书育人”示范岗,树立“教书育人”标兵。“七一”前夕,总结推荐表彰区“创先争优群英谱”、“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十佳百优”共产党员。
(三)加强党员阵地建设,实施“基础工程”
7.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室。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和完善党员活动室,在室内悬挂党旗、党徽,摆放党章及党内文件、党建书籍、党内制度等,做到“六上墙”,即入党誓词、党员义务与权利、基层党组织职责、党组织结构、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等张挂上墙。利用活动室开展党内学习、党务公开、党史陈列、新党员宣誓等党务活动,使之成为党员教育、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的基本阵地。
8.建立健全党建网页。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党建的作用,在网站上开辟和完善党的建设网页(专栏),开辟党建论坛,使其成为党员学习、活动、党务公开的园地。
9.继续办好党建宣传橱窗。充分发挥传统宣传阵地作用,办好宣传橱窗和墙报板报,大力宣传“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公开党务事项,宣传党的知识和党组织生活,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抓好服务载体建设,实施“关爱工程”
10.深化“三服务”活动。开展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的“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关爱活动,通过完善服务工作网络,健全服务工作机制,重点帮助、指导学习有困难、生活有困难、品行有偏差的学生,全面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通过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与学生谈心辅导、走进学生家庭等方式,帮助问题学生克服一些不良习惯,转变学习态度,带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事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开展“关爱日记”活动,充分展现党员教师良好风采。
11.开展“城乡结对”活动。充分发挥城区学校优势,加大对桐庐、遂昌等结对学校支持力度,开展“一对一”结对共建活动。把加强基层组织、增强班子活力、提高党员素质作为结对共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具体共建措施,同时重点在教育教学业务、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双向受益,共同提高。
12.推进“关爱帮扶”活动。通过“党费补助一点、行政支持一点、党员捐助一点、社会募集一点”的方法,建立“助困帮扶”基金,资助和帮助生活上困难的教师和学生。结合全市“春风行动”,与农村群众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定期走访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五)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实施“制度工程”
13.认真抓好现行党内制度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党性分析、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党务公开、党员教育培训、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思想和工作汇报等制度。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党组织“双评”活动结合起来。
14.建立健全创先争优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创先争优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构建服务群众工作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完善公开承诺与践诺制度、结对帮扶制度等;构建争创标杆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区”等,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党群共建”机制,通过党的基层组织的创先争优,带动群团组织的创先争优,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党群共建格局,共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与拓展。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规范化、长效化。
15.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做好关心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增强党组织亲和力。
四、要求和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动员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局党委成立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
第二,交流经验,深入推进。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报送,每学期向组织人事科报送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综合信息和先进典型不少于3条。局党委根据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基层 党组织 建设年 意见
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