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委组〔2014〕56 号
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2日
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从严规范组织生活新常态,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杭组发〔2014〕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每月确定一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坚持固定活动日与“三会一课”融为一体,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做到日子好记、时间集中、活动方便。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基层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实施方法和内容
每月15日为全区党员固定活动日。各级党组织重点围绕以下十项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1)传达上级精神,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传达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组织党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2)通报重大事项,结合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
(3)听取党员意见,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组织上好党课,以党性教育为核心,采取多样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史国史、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和科学、文化、法律等知识学习。
(5)开展志愿服务,用好“百千万连心行动”、在职党员集中服务日、“运河情·微心愿”四季主题活动、网淘爱心月月行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党群互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运河红”党建微博互动、网络党建信息中心轮值等智慧党建活动,畅通上下级党组织、党员与党组织、党员与党员、党内与党外之间的交流。
(7)组织集中接待,依托网上网下党代表工作室、“民情服务区”等平台,组织省、市、区、街道四级党代表开展接待服务,发挥党代表在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日常性作用。
(8)开展先锋行动,围绕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富强、秀美、文化、和谐新拱墅”建设等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召开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5日之间完成,鼓励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和两新组织创意组织生活。
(10)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严格规矩、严肃纪律”组织生活宣传教育,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抓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主题、每季有评议,统一部署、层层推动、步步落实。个别党组织在当月15日确有困难无法开展活动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街道党工委和区直属单位党委备案后,可调整至该月5日或25日开展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动开展固定日活动,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依托党员智能卡系统和全市基层党建信息化运行平台,选择“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类型,对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数据留痕,记实管理,量分公示;党员要凭党员智能卡参加固定日活动。
2、加强创新,提升实效。要聚焦基层党建如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党员参与中心工作、带头带领带动服务的有效载体,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要运用“智慧党建”新思维新手段,探索开展开放式专题组织生活会、网上组织生活会,构建“网格+网络”基层党建互动融合的新格局。要通过破解难题推动落实、抓出成效,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积极建设“蓝领驿站”,推广“双化双管双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确保流动党员固定活动日有效落实。创新举措与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提炼,定期上报。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党组织、党员运用党员智能卡系统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五星级管理,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贯彻执行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深入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每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与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挂钩。全区考核主要采取日常和年终相结合的形式:每月15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发现未开展活动的量化扣分,各单位同步对下属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下半年,组织各单位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对口检查,现场评议打分。通过严格管理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
报:市委组织部,区委 发: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