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教委〔20178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比学赶超,

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活动的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新社会组织党组织: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系统干部和党员中全面开展“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落实好区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区建设,建成运河沿岸名区”的总体部署,通过在全系统干部和党员中大范围、多层面、全覆盖地开展“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和党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标兵意识,进一步在全区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改进工作作风,让每一个干部党员都敢于担当、敢于冲锋、敢于负责,以更昂扬的斗志、更扎实的作风、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汇聚起建设运河沿岸名区的磅礴力量,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作出最坚强的保障。

二、活动对象和内容

(一)活动对象:全体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党员教师。包含教育系统直属各单位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含校园长助理)、党员教师。通过比思路、赛举措、抓落实,以推进落实工作的实效体现使命价值。

(二)活动内容:围绕“在干事创业中提振激情,在学习思考中体现用心,在执行推进中突出实干,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十大比学赶超活动。

1.四项重点工程

1)在干事创业中提振激情

重点是看在干事创业中的冲劲和精气神足不足,是否始终带着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去,在各类教育改革、科研管理、日常教学等方面是否始终充满正能量,有力推进教学工作提升。

2)在学习思考中体现用心

重点是看围绕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学习领会精神深不深、透不透,有没有自身思考。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工作是否有创新思考和破难举措,是否做到了一切围着工作想、盯着工作干,心无旁骛干工作。

3)在执行推进中突出实干

重点看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强不强,是否始终紧盯教育教学绩效来谋思路、抓落实。看学校安排的工作能否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抓好落实,在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做到举措实、进度实、绩效实。

4)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

重点看在单位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前能不能挺身而出,对已经明确的工作任务有没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否做到尽己所能想点子、想办法,做到职责范围的困难不上交,全力以赴攻克各项难题,助推大局工作的完成。

2.十大“比学赶超”活动:

1在运河赛课节或发展群交流中亮出精彩。

2在校级及上各类比武中为学校增光添彩。

3在日常教学中总结新的经验。

4在教育研究中取得新的成功。

5在育人工作中取得新的感悟。

6在班级管理中取得新的收获。

7在家校联系中获得广泛认可。

8在后勤保障中为师生竭诚服务。

9在学校管理中显著提升成效。

10在党建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三、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系统开展“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徐旭勇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建仁、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斯自皓、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炎为副组长,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具体组织实施。

四、有关事项

1.制定计划任务。直属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组织全体干部和党员根据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理清思路,找准标杆,梳理举措,制定《“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目标任务书》(附件1)。《任务书》重点要明确比学赶超的标准对象,《任务书》制定后由各单位把关审定,并作为党员责任清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校级干部的《任务书》与党组织责任清单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党员个人《任务书》与党员责任清单由单位党组织统一收整。

2.实施日常跟踪。在活动推进中,各单位要把“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目标任务书明确的工作内容融入日常工作中,关注和掌握举措的落实情况、工作的绩效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对存在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3.加强载体交流。各单位要结合月度、季度、半年度等工作会议,充分运用“运河赛课节”、“学校发展群”、校园长读书沙龙等载体,促进干部间互学好做法、交流好经验,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促进提升,全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要利用相关刊物、媒体等,对活动开展以及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

4.强化考核激励。到年底,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年度考核、述职评议等工作,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书,对活动开展情况、干部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成绩单》。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进位显著,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优秀干部和党员进行统一表彰。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考核体系。

附件1:“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任务书

附件2:“比学赶超,争当运河教育排头兵”成绩单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328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8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