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因此,每个人必须学法,做到法在心中。12月5日,杭州市建新小学全体学生在“国家宪法日”开展了“宪法走进你我”的主题活动。
各班开展主题队会
有的班级还开展了学《宪法》书写大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从2014年起,我国把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一直以来,很多同学都以为学习法律知识是大人的事,和自己无关。可是通过这次各班精心准备的队课活动,大家不仅对宪法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既认识到了新中国成立的不容易,也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建设美好的国家,人人有责,任重道远,作为少年儿童每个人必须从小律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这句话应该犹如警钟时刻在少年儿童耳边长鸣,让法永驻心中!
杭州市建新小学 德育处 撰稿
董 婧 审核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