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期是个体身心全面发展的时期,就像心理学家霍尔所说:此时的男孩和女孩们处于一个骚动的年龄,一个与情绪冲动、精神混乱有着必然联系的发展阶段。近几年来青少年由于心理困扰而导致的自杀、杀人案例屡屡见诸报端,让人触目惊心;因此如何帮助我们的学生顺利的度过各种心理危机是每一位老师特别是心理老师必须要面对并亟待解决的问题。5月5日,上城区教育学院邀请了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陈树林 教授讲“青少年心理危机处理---‘技巧’or‘关系’”,我校三位心理老师随魏旋老师及区内其他心理辅导老师一起前往聆听。

    陈教授在讲座中提及目前找他做心理咨询的对象中有40%为青少年,他指出,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其在心理发展、价值体系和社会支持三方面的复杂性,决定了他们必然要经历各种心理危机,而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正是一种学生心理危机爆发的“危机四伏”、“此起彼伏”、“愈演愈烈”危急境地。 教授认为,在学生心理危机处理中我们所面临的最难的问题就是“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要起什么样的作用?”这要求我们的心理老师必须理清每一个案例中的各种关系,追溯问题的根源并将自己所学的全部心理学知识付诸问题解决的实践当中。

    陈 教授还提出,由于复杂的社会环境和越来越大的生活压力,绝大多数青少年都会经历发展危机(但只有极少数会选择自杀),甚至可以说在竞争环境下每一个个体都处于危机之下,我们需要学习的是在压力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压力、如何适应环境而不是追求没有压力。所以,我们的心理老师首先需要提高的就是对于危机的识别能力。每个危机发生前必然都会有所征兆,比如可能伴随求助行为和其它预警行为,在这里我们尤其需要警惕的就是学生突然出现的下行性行为,如突然地逃避行为和情绪、突然的缄默等,此时我们可以选择将危机者置身于群体当中,让他体验到来自他人的心理关爱。在完成危机的识别和筛查之后我们就进入到了危机处理阶段, 教授为此提出来几个关键词“行知训练”和“行为活化”等。 教授认为“改变行为”是危机干预的第一步,通过行为活化来增加学生积极的行为活动,从而获得积极地情绪体验。“人非为事物所扰,乃为其观而扰之”, 教授提出改变学生的错误或消极认知也是危机处理中不可缺少的一步,而A-B-C理论所包含的理论和技巧能够为我们有效地解决危机问题提供很好的帮助,我们要教会学生澄清和具化自己的问题,教授处理冲动情绪和问题的积极解决办法。

    最后,陈教授还提醒,在学生出现危害自身安全(如自杀)的危机行为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救命,切不可墨守成规的去追求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的技巧,而危机发生之后也要注意与危机经历者分享他们的害怕,不急于询问什么,以最大的努力促使他们的正常化;对于危机引发的可怕后果,我们不应该轻易的去评判谁对谁错;同时在学生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心理老师切不可急于处理问题,而是要想办法建立一种信任、开放和理解的氛围,让孩子放下戒备心理与咨询师建立良好的关系,这对于解决问题将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陈教授还提议心理老师之间应该建立一种同伴支持系统,相互分享自己遇到的问题,帮助心理老师走出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阴影。

    在本次讲座中,有个细节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陈教授讲到在心理门诊中,对于那些有抑郁倾向或沉浸于消极情绪中的青少年,他建议孩子继续上学,坚持集体生活,让孩子有事可做,这是比较好的干预。这点跟目前学校处理的实际情况是有所出入的,学校往往建议抑郁的孩子休学或暂时回家休息,孰是孰非?我们觉得,这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和家庭、学校能够提供的支持度来最终确定处理意见。

    总之,陈教授以自己从业二十多年从医生到教师的丰富经验、经历,从专业理论到个人的体悟,让参加讲座的中小学一线心理老师获益匪浅,特别是陈教授提到,尽管目前青少年自杀报道频繁,但根据最新的调查研究,实际青少年的自杀水平是逐年下降的,这个消息让我们所有的心理老师充满了正能量!

                                                                                                            湖墅学校心理辅导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