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园教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的有效

发展,提高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特参照杭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1.论文类

岗员撰写的教育教学上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各级各类获奖奖励标准如下:

奖别

 

类别

校级奖

(元)

区级奖

(元)

市级奖

(元)

省级奖

(元)

等次

合格

科研

80

50

30

250

150

100

500

300

200

50

1000

500

300

综合

学科

50

30

20

100

50

30

200

100

50

20

300

200

100

学会

500

300

200

发表奖励标准如下: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核心期刊

非核心期刊

刊物

300

200

100

80

50

150

100

100

70

50

注:(1)两人或多人合作的作品,主要负责人(或执笔)按标准奖励,合作者以标准的50%奖励,上级部门的奖额归合作者共同享有;(2)个人著作出版发行第一作者或主编按省级政府一等奖标准的奖励,参与者按省级政府三等奖标准奖励;(3)幼儿园研究成果出版发行第一作者或主编按省级政府一等奖标准的奖励,执笔者按省级政府三等奖标准奖励,编委成员按省级政府三等奖标准的二分之一奖励;幼儿园课题类成果奖由课题承担者共同享受,上级部门的奖额50%作为幼儿园科研经费,50%合作者共同享有。(出版与获奖可共同享受)(4)幼儿园获科研集体奖,奖项加倍。

2.教研课类

由园务组讨论,教科室安排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的研究课可得研究课奖(开课有补贴不再享受,承办单位发放的补贴奖励奖励上课教师),标准如下:

类型

校级

区级

市级

评优课

50

30

20

100

50

30

200

100

50

公开课

50

80

100

3.幼儿指导奖

    岗员指导个别幼儿获得荣誉者,根据级别发给指导教师奖金。指导团体幼儿获团体奖者,区级指导奖200元,市级400元。

类型

校级

区级

市级

指导奖

50

30

20

100

50

30

200

100

50

4.特殊贡献类

对幼儿园教育科研有突出贡献的岗员或职工,由科研室提名,园务会议讨论,园长批准,可得贡献奖,奖励标准视贡献大小由行政讨论决定。

 

 

 

杭州市舟山路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