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浙教办职成〔2012〕173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标准和

浙江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浙江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切实规范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2011年印发的《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和总结借鉴各地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浙江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标准(试行)》、《浙江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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