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学习型城市,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最近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六部分:一是重要意义;二是总体要求;三是学习内容;四是主要任务;五是活动载体;六是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了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社区教育。以市社区大学、区县(市)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乡镇成校)、社区(村)市民(村民)学校为主平台,发挥教育培训定点单位、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的服务管理职能,吸引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形成全市社区教育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各区、县(市)要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零点五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教育工作者,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
    ――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就业市场、依托企业、社会化、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对企业在职职工以及转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快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一批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推进继续教育。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以新理论、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加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重点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
    ――加强农村教育。加强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1Ư”转移培训模式,促进培训和就业对接。扎实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办好杭州市农村人力资源网,整合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农民素质培训管理系统、农村劳动力培训师资库、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实用技术与农产品市场信息,促进信息共享,提高培训实效,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办好老年教育。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退休干部大学、退休职工大学、社区老年学校等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教育,积极为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现代老年教育的发展趋势,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创建具有特色的老年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意见》提出了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服务体系:
    1.创办学习型城市网站;
    2.办好学习专刊;
    3.开设学习频道,杭州电视台要坚持“教育品格、科学品质、文化品位”的定位,以教、科、文为题材内容,开设学习频道,为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内容。杭州电台各频道要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打造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品牌性学习类栏目;
    4.办好市民大学;
    5.建立“学分银行”,实行弹性学习制度,探索建立学分积累、转换和认证制度,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和衔接。建立个人学习账户,实现个人终身学习的信息储存和学习信用管理。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和文化课学习有机结合;
    6.构建公共图书服务网络。
    《意见》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组织夯实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础:
    1.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2.建设学习型机关;
    3.建设学习型学校;
    4.建设学习型企事业单位;
    5.建设学习型社区(村);
    6.建设学习型家庭。
    《意见》提出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活动载体:
    1.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五进”活动;
    2.举办“西湖读书节”;
    3.开设品牌特色讲坛;
    4.构建社区学习圈;
    5.开展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丰富传统文化节庆活动;
    7.办好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
    8.创建“新杭州人文化家园”;
    9.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56”培训工程;10.实施农村实用人才“125”培训工程。
  《意见》最后提出了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学习型城市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杭州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和部署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指导协调工作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要加强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格局。制定出台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确保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2.加大投入。积极拓宽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习者共同承担的投入机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对教育、文化等投入,加大向农村和成人继续教育倾斜的力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2012年达到全市生产总值的4%,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市和区、县(市)要把建设学习型城市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创建活动专项经费。一般企业要严格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技术要求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3.深化研究。成立杭州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咨询组,为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骨干培训、工作评估等提供咨询服务。建立杭州市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跟踪研究国内外建设学习型城市及组织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最新理论成果,编写出版指导丛书和培训教材。充分利用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和在杭高校、研究机构等力量,建立一支实力较强、结构合理、善于创新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