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2014年清明期间浙江省中小学校祭先烈

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纪念先烈,缅怀革命烈士、弘扬先烈精神,在全社会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决定开展“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2014年清明期间浙江省中小学校祭先烈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

二、活动时间

20144158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

承办单位: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

四、参加对象

全省各中小学校

五、活动内容

全省各中小学校在2014年清明期间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祭扫烈士陵园、上网祭奠先烈,广泛开展以缅怀先烈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活动、慰问烈军属、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珍惜幸福生活,继承先烈遗志,立志报效祖国,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意识,着力培育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活动成果展示

各中小学校祭先烈活动成果可通过活动实录和活动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展示。对于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真实感人、内容丰富的活动成果在浙江英烈网、浙江在线、浙江文明网、浙江教育厅网站、浙江省民政厅网站上进行集中展示。

活动实录包括:活动标题、学校名称、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员、活动过程(主要内容和形式等)、活动成效、活动总结等,字数在1500字以内;活动视频主要以DVD录像光盘形式呈现,真实反映活动过程中的主要内容,时间在810分钟内。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用于表彰活动组织出色、参与广泛、成果丰硕的教育部门和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的代表将于暑假期间组织参加“寻访烈士足迹”红色夏令营活动。

请各市教育局以市为单位征集和筛选并积极推荐活动成果(每市限20个)并于2014510日前寄送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服务器服务部(杭州市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716室,邮编310006,联系人:惠娜,手机:13616520132)。活动动态信息请关注浙江英烈网(http://www.zjgmls.net 

六、活动要求

全省中小学生清明祭先烈活动是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和发动。各级教育部门要广泛发动各级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祭先烈活动,并做好活动成果筛选和报送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各类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及其他烈士纪念场所积极配合各中小学校开展纪念、祭奠活动,为清明祭先烈活动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