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明珠实验学校

2021年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分配条件:

热爱祖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操行评定良好及以上,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A等级以上,综合评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具有杭州市区学籍号并且初中阶段的学业均在我校完成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  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三、操作程序:

1429日成立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并制定推荐办法。

2430日上报《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办法》及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名单到区教育局审核。

356日召开初三班主任会议部署推荐工作任务。

457日召开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会议,小组成员了解我校今年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办法。公示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的文件。

557—10日,通过张榜公布、校园网公布、告家长书向全体初三学生和家长公布我校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名额和学校今年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推荐办法,公布学校的举报电话。

6511日,召开有意愿参加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申请的学生家长会。

7.5月12日,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上交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申请表, 并提供综合素质加分材料(学校公示学生综合素质得分后不得补交材料)。

8.5月13日-17日,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学校根据申请学生德、智、体诸方面情况,综合评定,依据得分进行排名并公示结果。

9.5月18日,召开申请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推荐学生的家长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推荐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

10.5月19日—5月21日,张榜公布推荐结果。公示期三天,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如有投诉,由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被投诉者的问题进行核查,由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调解小组重新认定。(举报电话:85382191)

11 5月27日初中学校通过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本校的分配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办法:

   坚持自愿申请、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符合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条件的学生,采用综

合评分的办法,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按100分计算,学业成绩占95%,德育、艺术、科技等综合加分占5%。

1. 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学业成绩的总分以七、八年级每学期的期末和九年级第一学期期

末、第二学期区统一组织的中考一模成绩进行计算,初一年级成绩占10%,初二年级成绩占20%,初三上学期期末占30%,初三下学期中考一模成绩占40%。

2.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操行等级、体育成绩、所获荣誉(校级及以上)、各类活动竞赛获奖(校级及以上)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综合素质加分以占总分权重的5%比例进行计算。

3.对每个学生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名,学生自愿选择,由综合得分高到低,依次选择。如有学生放弃推荐名额的依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杭州市明珠实验学校2021分配生拟定名额申报数

学校

杭二中滨江校区

杭二中东河校区

杭二中钱江

学军中学西溪

学军紫金港

学军海创园

杭高贡院

杭高钱江校区

杭高钱塘校区

十四中凤起校区

十四中康桥校区

杭四中下沙校区

杭四中吴山校区

浙大附中玉泉校区

浙大附中丁兰校区

杭师大附中

长河高中

杭七中

源清中学

实际分配

名额

2

2

1

2

3

2

2

3

4

2

3

4

2

4

3

4

5

2

3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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