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2011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科室 (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0〕8号文件通知,现将浙江省教育科学2011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三)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1年度规划课题。凡我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属于2009年、2010年市规划课题的优先申报。

(三)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五)同一学校在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2007-2008年度省教科研先进集体学校可增加1项)。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或2009、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数量分配

重点课题区、县(市)各2—3项;规划课题区、县(市)各12—15项;体、卫、艺专项课题区、县(市)各1—2项。原则上同一学校申报一项。

    四、有关要求

1.申报课题选题范围包括:教科综合、基教、职成教、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中小学(幼教)教学业务类等研究领域,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课题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写《课题申报表》(附件2)后,由本单位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

2.申报人需递交《申报表》及研究方案各一式六份,并填写《申报省教科2011年课题分类汇总表》(附件3),于 报送区研发中心,同时将详细研究方案和《申报省教科2011年课题分类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hxyf166@126.com。经区研发中心组织专家初审后送市教科规划办。

3.每项课题代收取评审费100元(含计算机录入费等),由初审单位代收。

4.未尽事宜,请与区研发中心汪琪老师联系,电话:85337016。

附件:2.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3.申报省教科2011年度课题分类汇总表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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