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律单元互动中的依法警觉

-----浙江传媒学院实验中学党员固定活动日记

3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浙江传媒实验中学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举行了一次有律师参与的以法制讲座形式的党课。高书记阐述了开设这堂党课的意义,一是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一个民主文明程度高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高中教育的需要,高中学生已开设法律选修课,自己在给学生上课中,感觉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兴趣很高,对作为育人的教师有很大的挑战,是高中教育的需要。三是个人生活的需要,现在社会利益多元,又人际交往开放自由,加上网络平台的虚拟和自媒体方便,更需要法律对于自身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敬畏和尊重。

于律师从校园法律单元的法律关系互动中所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和实例出发,讲述了老师在处理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如何运用恰当的语言和行为,更好地实施依法治教。其核心是如何正确的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如何有效地规避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应该说,是一堂清晰的、操作指导较强的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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