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表和家委会手册要求上交纸质稿,东新园校区交孙霞飞老师,阳光校区交袁云芳老师,长浜校区交何爱庆老师,六年级交楼春娣老师。截止5月9日。
杭州市胜蓝实验学校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制度
合理利用家长资源,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尝试开放的办学新思路,构建和谐校园,已成为新时代学校发展的最强音。社会的声音、家长的参与已经成为我们学校教育关注的对象和热点。在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组织开展过程中,表现出了前瞻的意识和积极的心态。在广大班主任管理智慧的经营下,在大多数家长的信任和支持下,所有班级都建立了家长委员会,整合了教育资源,实现教育效益最大化。为了进一步实现班级家长委员会的长效发展,带动学校管理的全面提升,表扬各班家长委员会在为学校、为班级义工服务过程中的优秀表现,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2013杭州市胜蓝实验学校优秀“家长委员会”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家长委员会组织应不少于5人,组织机构完善,成员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学年不少于两次。会长或代言人要准时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认真传达学校各项会议的精神。
2.家长委员会要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家长委员会要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二、评选办法
由班主任和家长义工委员会协商决定,每班根据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格。学校书记室、家长学校、学生处将结合各班家长委员会工作实际与成效进行考核评分,最后确定获奖名单,并上报学校备案。
三、申报时间
每学年6月份
四、奖项设置
经学校批准后,为获奖班级家长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