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课改之星"推评对象公示
经教师自荐,学校课改之星推评工作领导(考核)小组审查,并从教科研成果、指导学生成绩、个人荣誉师德、教科研水平等方面综合考评,拟推沈力伟、陈景圣、潘华琴、刘琴霞四人报区教育研究发展中心进行评审,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 5 月 25 日 ——27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长室反映。电话:85810460(校长室)
杭州市青蓝小学胜蓝分校
2006-5-25